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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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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分户登记
实施主体
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
受理条件
户内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可以凭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合法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未变更、分割的,不予分户。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分割以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依据;《不动产暂行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要求分户的,按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执行。家庭中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成年重度残疾人,靠父母兄弟姐妹或子女供养的,由本人或供养亲属申请并提供当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证明及残疾证,报公安派出所核准后单独立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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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552-2150010,0552-4015310,0552-3116675,0552-4191705,0552-717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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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内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可以凭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合法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未变更、分割的,不予分户。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分割以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依据;《不动产暂行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要求分户的,按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执行。家庭中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成年重度残疾人,靠父母兄弟姐妹或子女供养的,由本人或供养亲属申请并提供当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证明及残疾证,报公安派出所核准后单独立户。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
申请人自备 原件 0份 电子 必要 1.原件合法有效;2.电子件清晰,与原件核对无异。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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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合法证明 其他
房产部门或者不动产部门或者其他有公信的证明材料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0份 电子 必要 1.原件合法有效;2.电子件清晰,与原件核对无异。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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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及时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办结: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核依法作出许可决定;对准予办理立即办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书面说明理由;
3、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打印好户口簿,并当场递交给当事人。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 王丽丽/吴琼/孙本林/高红梅 受理岗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及时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办结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 王丽丽/吴琼/孙本林/高红梅 办结岗 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核依法作出许可决定;对准予办理立即办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书面说明理由;
送达 0个工作日 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 王丽丽/吴琼/孙本林/高红梅 送达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打印好户口簿,并当场递交给当事人。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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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答
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怎么才能分户? 户内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可以凭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合法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未变更、分割的,不予分户。
二级以上残疾证是指哪几级? 二级和一级
集体土地上房屋,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分户? 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分割以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依据;《不动产暂行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情况要求分户的,按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执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分、立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