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上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
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 | 必要 | 原件用于线下办理。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 |
劳动合同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复印件 | 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电子件用于线上办理,原件用于线下办理 | 查看 | |
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通过人社部门信息共享核实的无需提供。 | 查看 | |
上年1月至12月金融机构向残疾人职工支付工资的凭证 |
其他
银行等部门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和电子 | 非必要 | 1、残疾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上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通过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校验的,无需提供。 | 查看 | |
医疗保险缴费记录 |
政府部门核发
医保部门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和电子 | 非必要 | 通过医保部门信息共享核实的无需提供。 | 查看 | |
劳务派遣用工认定协议 |
其他
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签订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和电子 | 非必要 | 仅限劳务派遣用工的残疾职工认定时填报。 | 查看 | |
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
其他
用人单位通过政务服务网“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下载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材料真实 | 查看 |
查看流程图
1.申请人通过网上或现场向残联窗口提出申请,申请属于本窗口业务审核范围的,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或申报系统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申报不属于窗口业务审核范围,全程网办申报的,由窗口人员通过审核管理系统转业务属地审核机构办理;窗口现场申报的,由窗口人员指导用人单位通过审核管理系统向业务属地审核机构提出申报,或者告知用人单位到业务属地审核机构现场申报。
2.审核机构审核,提出办理意见;认定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告知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提交陈述申辩材料。认定条件达到要求的,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认定书。
3.窗口工作人员将办理结果快递送达申请人,或通知用人单位通过线上办理平台自助打印办理结果,也可以在窗口领取办理结果。窗口人员应将审核认定结果及时发送所属税务征收机关。
2.审核机构审核,提出办理意见;认定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告知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提交陈述申辩材料。认定条件达到要求的,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认定书。
3.窗口工作人员将办理结果快递送达申请人,或通知用人单位通过线上办理平台自助打印办理结果,也可以在窗口领取办理结果。窗口人员应将审核认定结果及时发送所属税务征收机关。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受理 | 1.5个工作日 | 蚌埠市蚌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 张静 | 受理岗 | 受理 | 无 |
审查 | 1.5个工作日 | 蚌埠市蚌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 张静 | 审查岗 | 审查 | 无 |
决定 | 1个工作日 | 蚌埠市蚌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 张静 | 决定岗 | 决定 | 无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蚌埠市蚌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 张静 | 办结岗 | 办结 | 无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满意度:100.00% , 评分 5.00分
-
10次
累计评价
-
10次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次
满意
占比 0.00% -
0次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次
不满意
占比 0.00% -
0次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问题 | 解答 |
---|---|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比例是多少?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的1.5%。招用残疾人低于法定比例的,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安置残疾人就业已达到或超过规定比例的单位,是否需要办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 用人单位已达到或超过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应在规定时间到所属残联机构办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
残疾人保障金年缴纳额计算方式? |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1.5%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