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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死亡判决恢复户口

简洁版
事项名称
撤销死亡判决恢复户口
实施主体
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
受理条件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等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52-7171100,0552-3128255,0552-2150015,0552-4015310
监督电话
0552-12389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理地点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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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等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居民户口簿
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 必要 1.原件合法有效;2.电子件清晰,与原件核对无异。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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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 必要 1.原件合法有效;2.电子件清晰,与原件核对无异。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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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派出所户籍窗口确认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受理不通过,窗口人员告诉申请人。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及时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办结:工作人员根据分局领导的审批意见,对准予办理,对于不予许可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书面说明理由;
3、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对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打印好户口本,并当场递交给当事人。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 王丽丽/吴琼/孙本林/高红梅 受理岗 派出所户籍窗口确认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受理不通过,窗口人员告诉申请人。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及时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办结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 王丽丽/吴琼/孙本林/高红梅 办结岗 工作人员根据分局领导的审批意见,对准予办理,对于不予许可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书面说明理由。
送达 0个工作日 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 王丽丽/吴琼/孙本林/高红梅 送达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对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打印好户口本,并当场递交给当事人。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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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答
户口登记后,身份证是否可以当场办理? 可以。
撤销死亡判决恢复户口可以异地办理吗? 不可以,必须到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与窗口办理提供申请材料的区别? 网上办理需要上传该事项申请材料电子件,窗口办理需要提供此事项申请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