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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社会办养老机构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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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 | 必要 | 合法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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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老年人花名册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 | 必要 | 保证材料及填报内容真实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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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审批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合法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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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线上在政务服务网或线下在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申请。
2.受理:受理人在政务服务运行平台核验受理/线下核验受理。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申请人申请的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3.审查:审查人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确认通过。对没有通过审查的,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4.办结:对通过审查的办件在政务服务运行平台线上办结或线下窗口办结。
5.送达:对已办结的办件结果通知申请人领取或进行邮寄给申请人。
2.受理:受理人在政务服务运行平台核验受理/线下核验受理。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申请人申请的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3.审查:审查人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确认通过。对没有通过审查的,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4.办结:对通过审查的办件在政务服务运行平台线上办结或线下窗口办结。
5.送达:对已办结的办件结果通知申请人领取或进行邮寄给申请人。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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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 | 秦春 | 受理岗 | 对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进行受理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 | 秦春 | 办结岗 | 对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批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 | 秦春 | 送达岗 | 负责对申请人申报的材料送达 | 无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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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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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 | 对新建、改扩建和租赁等方式兴办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根据新建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 |
养老机构的床位如何核算? | 依据《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50340-2003)规定,养老院综合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5平方米/床。在此最低标准基础上,参照《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规定的老年人生活用房占比,以及《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T50867-2013)规定的老年人生活用房最小使用面积指标进行床位核算。 |
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及运营补贴申请转报申报范围包括哪些? | 民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均可申报床位运营、一次性建设补贴。公办的光荣院、市社会福利院、旗县区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养护院,民办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均可申报责任保险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