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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经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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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可的的药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明 |
政府部门核发
人社部门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材料真实有效 | 查看 |
查看流程图
1.申请:线上在政务服务网或线下在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申请。
2.受理:受理人在政务服务运行平台核验受理/线下核验受理。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申请人申请的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3.办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在政务服务运行平台线上办结或线下窗口办结。
4.送达:对已办结的办件结果通知申请人领取或进行邮寄给申请人。
2.受理:受理人在政务服务运行平台核验受理/线下核验受理。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申请人申请的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3.办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在政务服务运行平台线上办结或线下窗口办结。
4.送达:对已办结的办件结果通知申请人领取或进行邮寄给申请人。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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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王晓梅 | 受理岗 | 对申请人的咨询进行答复,接收审查申请资料,对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申请人作出的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应填写《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王晓梅 | 办结岗 | 审核并制作营业执照(核准通知书) 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予以办结。 根据材料和现场核查的结果准予批准。 | 无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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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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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的区别有哪些? | 甲类非处方药(红色):只能在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配备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技术人员的社会药店,医疗机构药房零售的非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须在药店由执业药师或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乙类非处方药(绿色):除了社会药店和医疗机构药房外,还可在经过批准的普通零售商业企业零售的非处方药。乙类处方非处方药安全性更高,无需医师或药师的指导就可以购买和使用。 |
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人员需要什么资格? | 零售乙类非处方药的商业企业必须配备专职的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专业培训后,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授权的药品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证的人员。 |
申请人提交材料时,发现材料有误或材料不全,怎么办? | 材料有误允许当场更正或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不全必须补齐,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