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节目设置范围审核
基本要素
展开
受理条件
1.有符合国家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
2.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专业人员、技术设备和必要的场所;
3.有必要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稳定的资金保障;
4.有明确的频道定位和确定的传输覆盖范围;
5.传输覆盖方式和技术参数符合国家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规划。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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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2.审查: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行政审批科负责人审核,科负责人提审核意见报局领导审批。
3.决定:局领导根据申请材料、审核意见,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批准文件,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办结:工作人员根据局领导的准予许可意见进行办结,将批复文件发给申请人。
2.审查: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行政审批科负责人审核,科负责人提审核意见报局领导审批。
3.决定:局领导根据申请材料、审核意见,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批准文件,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办结:工作人员根据局领导的准予许可意见进行办结,将批复文件发给申请人。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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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蚌埠市蚌山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 葛朝坤 | 受理岗 | 根据受理标准,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窗口人员受理通过,打印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并包括以下内容: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申请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时间、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办理进程查询方式等信息。 受理不通过,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应提供事项名称、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不予受理理由和依据等信息,并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送达申请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在5日内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补齐补正通知书应提供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承诺办结时限、需补齐补正材料目录以及每个材料所需的数量、性质(原件或复印件)、如何补正等信息。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后再来办理时,可直接调出补齐补正办件继续办理。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蚌埠市蚌山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 马祥健 | 办结岗 | 负责及时将办件结果传达至申请人,并对申请进行办结处理;负责对办件情况进行整理,制作相应案卷,形成办件台账;负责向申请人提供有关业务指导和政策解答。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蚌埠市蚌山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 葛朝坤 | 送达岗 | 送达人员收到办结结果文件后,通过EMS邮寄给申请人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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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次
累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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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次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次
满意
占比 0.00% -
0次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次
不满意
占比 0.00% -
0次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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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书; 2、可行性报告,报告应载明调整节目套数和节目设置范围的理由、人力资源、资金保障及来源、场地设备、节目频道设置规划(含频道定位、栏目设置)、传输覆盖范围、方式和技术参数、运营规划; 3、筹备计划。 | |
1、申请书; 2、拟变更的台名、台标、呼号及其设计彩色样稿、创意简述和电子文稿。因行政区划变更的,须提交国务院关于变更行政区划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因其他原因变更台名、呼号的,申请书中应充分说明变更的理由。 | |
1、申请书; 2、可行性报告,报告中应载明以卫星方式传输广播电视节目的理由、人力资源、资金保障及来源、场地和设备、节目频道设置规划(含频道定位、栏目设置)、运营规划; 3、节目审查和管理制度; 4、安全传输与播出方案、技术方案; 5、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文件; 6、筹备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