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长辈版 加入收藏
您的位置:首页 > 办事服务 > 办事指南

《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

咨询 分享
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展开

受理条件

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改变农药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调整分支机构,或者减少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变更申请表材料。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必要 原件2份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审查:区农林水利上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进行现场勘察),签署审核意见报批。
3.办结: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蚌山区农林水利委员会 祁永胜 受理岗 受理: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审查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蚌山区农林水利委员会 祁永胜 审查岗 审查:区农林水利上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进行现场勘察),签署审核意见报批。
办结 0个工作日 蚌埠市蚌山区农林水利委员会 祁永胜 办结岗 办结: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
送达 0个工作日 蚌埠市蚌山区农林水利委员会 祁永胜 送达岗 送达到申请人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 7

    累计评价

  • 7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

    满意

    占比  0.0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

    不满意

    占比  0.0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要进行现场勘查
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材料 受理 相关证明材料
经营场所的规定: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2-2067530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指南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