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非辐射类建设项目)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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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中应编制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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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第一步: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报送,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或五日之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送至承办科室,承办科室通知申请人需现场踏勘的具体要求及时间,相关人员在承诺期内对该项目申请进行现场勘验并出具勘验结论;需经专家评审的,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参加专家评审。综合现场踏勘及专家评审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出具审查意见。 第三步:根据勘验结论、审查意见及专家评审意见,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四步: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有关批文。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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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 张自伟/李晓明 | 受理岗 | 根据受理标准,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人员受理通过,打印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实施机关或专用印章。 受理不通过,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应提供事项名称、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不予受理理由和依据等信息,并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送达申请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在5日内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补齐补正通知书应提供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承诺办结时限、需补齐补正材料目录以及每个材料所需的数量、性质(原件或复印件)、如何补正等信息。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后再来办理时,可直接调出补齐补正办件继续办理。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蚌埠市蚌山区环境保护局 | 张自伟/李晓明 | 办结岗 | 打印审批意见并盖公章。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蚌埠市蚌山区环境保护局 | 张自伟/李晓明 | 送达岗 | 办理送达材料 | 无 |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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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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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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