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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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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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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公安部1999年42号令)第六条:凡居住在非边境管理区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须持《边境通行证》。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必要 原件1份 1.原件合法有效;2.电子件清晰,与原件核对无异。 示例样表 查看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报告 必要 原件1份 1.原件合法有效;2.电子件清晰,与原件核对无异。 空白表格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窗口受理申请人提供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表等材料;
2、审查:审查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
3、办结:经审查合格后,制作《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发放给申请人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 杨飞 受理岗 1、窗口受理申请人申请; 2、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 3;制发《边境通行证》
办结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 杨飞 办结岗 经审查符合办理边境通行证的,制作边境通行证并当场交付申请人。
送达 0个工作日 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 杨飞 送达岗 送达边境通行证。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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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单独签发证件,可与持证人偕行,但不得超过二人。
可以
有效期三个月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2-2052620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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