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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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及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子女,在享受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待遇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生源地,由市、县财政按每人每年共500元标准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给予生活补助,按每人每年共1000元标准对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给予生活补助。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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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受理,办结,送达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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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蚌埠市蚌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 董辉 | 受理岗 | 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区残联窗口或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给预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通过信息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蚌埠市蚌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 董辉 | 办结岗 | 及时办结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蚌埠市蚌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 董辉 | 送达岗 | 及时送达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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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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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入学前学生户籍为本辖区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 (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 |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每人每年500元,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 |
能出具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等在读证明的残疾人给予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