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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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设立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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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场地证明载明具体地址、房屋所有人,如租赁房屋,要有租赁协议 | 查看 | ||
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必要 | 原件1份 | 真实有效 | 示例样表 | 查看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向政务服务中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2.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报行政审批办进行审查,审查人员根据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勘察,书面将审查意见报局领导审核; 3.决定:局领导根据申请材料、审查意见、勘察情况及审核意见,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办结: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局领导的准予许可意见进行办结,出具《办结通知书》并制作《电影放映许可证》,证照由申请人员到政务服务中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窗口现场领取;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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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蚌埠市蚌山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 葛朝坤 | 受理岗 | 受理人在接到书面申请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审核,合格的予以受理,出具收件凭证,并在1个工作日内申请材料转至审批机关,不符合标准的材料退回申请人,并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 | 无 |
审查 | 0.5个工作日 | 蚌埠市蚌山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 马祥健 | 审查岗 |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蚌埠市蚌山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 葛朝坤 | 办结岗 | 现场审核后,准予决定的,向申请人核发行业许可。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蚌埠市蚌山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 葛朝坤 | 送达岗 | 送达岗 | 无 |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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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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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按照补正要求,补正材料后,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至窗口,申请人最多跑一次。 | |
需要提供身份证 | |
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