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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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合伙企业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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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人签署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 必要 | 0份 | 按表格《填写说明》规范填写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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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消的文件。 | 必要 | 0份 | 无 |
空白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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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 必要 | 0份 | 无 |
空白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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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 必要 | 0份 | 无 | 查看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人提交材料。
2.符合登记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3.受理后,工作人员予以审查,提交窗口负责人决定。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登记。
2.符合登记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3.受理后,工作人员予以审查,提交窗口负责人决定。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登记。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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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蚌埠市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秦文文 | 受理岗 | 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含名称核准);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无 |
审查 | 1个工作日 | 蚌埠市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李梦瑶 | 审查岗 | 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行政许可决定(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理由)、法定告知。 | 无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蚌埠市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秦文文 | 办结岗 | 制作并送达注销准予通知书,信息公开。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蚌埠市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秦文文 | 送达岗 | 制作并送达营业执照,信息公开,并做好档案登记与装订整理工作。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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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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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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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办理,但是要提供委托代理人证明。 | |
可以办理。但是需要在公开发行的报纸发布遗失声明。 | |
需要先到税务部门开具清税证明,然后持清税证明办理营业执照注销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