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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补(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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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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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的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1.《食品经营许可证》补(换)发申请书 必要 原件1份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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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窗口将材料转送XXX科室对材料进行审查,XXX科室审查并现场核查后将结果送回窗口,窗口根据审查意见,合格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合格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丽 行政审批岗 依法对提交的材料预审;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办结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梦瑶 行政审批岗 制作并送达营业执照(核准通知书)。
送达 0个工作日 蚌埠市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丽 送达岗 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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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食品经营者应当妥善保管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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