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摊贩备案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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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56号)第四十二条:从事小餐饮、食品摊贩经营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二)具有相应的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卫生防护设施和废弃物收集设施;(三)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时采取必要的卫生安全防护措施;(五)使用的食品容器、工具无毒、无害,符合卫生和使用要求;(六)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清洗消毒产品对人体安全、无害。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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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食品摊贩备案申请书 | 必要 | 0份 | 见安徽省食品摊贩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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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必要 | 0份 | 无 | 查看 | ||
3.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 | 必要 | 0份 | 无 | 查看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网上办理:申请人申请-中心受理-办结
1受理;2现场核查;3登记备案。
1受理;2现场核查;3登记备案。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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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蚌埠市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金鑫 | 受理岗 | 一、申请事项是否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二、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 三、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或者符合法定条件 | 无 |
审查 | 0个工作日 | 蚌埠市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黄健康 | 审查岗 | 一、申请事项是否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二、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 三、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或者符合法定条件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蚌埠市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金鑫 | 办结岗 | 一、申请事项是否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二、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 三、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或者符合法定条件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蚌埠市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金鑫 | 送达岗 | 送达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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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0.00% -
0次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次
不满意
占比 0.00% -
0次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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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摊贩应当先行取得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允许食品摊贩摆设摊点的经营区域(经营地点、摊位),再申领《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 | |
《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有效期为三年。 | |
代办人可持委托书到现场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