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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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爆破作业单位;合法的生产作业活动;通过《安徽省民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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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申请表 | 必要 | 原件1份 | 见系统提示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 | |
单位管理卡 | 必要 | 原件1份 | 无 | 查看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安徽省民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2.受理:县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受理后当场审核,治安专管民警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即办件不需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书面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通知书》。
3.审查:申请人携带《爆破作业单位单位卡》(单位卡)、《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申请表》到县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当场审查审批。
4.发放:通过审查确认属实,县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现场系统打印发放《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
2.受理:县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受理后当场审核,治安专管民警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即办件不需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书面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通知书》。
3.审查:申请人携带《爆破作业单位单位卡》(单位卡)、《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申请表》到县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当场审查审批。
4.发放:通过审查确认属实,县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现场系统打印发放《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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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 | 杨飞 | 受理岗 | 对申请人的咨询进行答复,接收审查申请资料,对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申请人作出的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应填写《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 | 杨飞 | 办结岗 | 对审查意见进行审定,做出是否许可或者出证的决定。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 | 杨飞 | 送达岗 | 结果送达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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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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