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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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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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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国发〔2014〕8号文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乡镇(街道)事务所按月通过信息系统查询生成下月到达领取待遇年龄参保人员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通知表》(以下简称《通知表》),交村(居)协办员通知参保人员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或补缴手续。
2.参保人员应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在《通知表》上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村(居)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并于每月规定时限内将相关材料一并上报乡镇(街道)事务所。参保人员也可直接到乡镇(街道)事务所或县社保机构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3.乡镇(街道)事务所应审核参保人员的年龄、缴费等情况,并将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上报县社保机构。
4.县社保机构应对有关材料进行复核,按有关规定进行疑似重复领取待遇数据比对,确认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政府规定的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等养老保障待遇后,为参保人员核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养老金领取金额,生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对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县社保机构应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和村(居)协办员告知其原因。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蚌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林雨 受理岗 根据文件规定,符合受理条件的给予受理,不符合条件的给予说明
办结 0.5个工作日 蚌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林雨 办结岗 待遇核算审批材料上报市局待遇核算审批材料上报市局
送达 0个工作日 蚌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林雨 送达岗 送达岗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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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需要待遇领取人本人签字
乡镇业务人员及时更新系统到龄人员数据并通知到位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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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2-2042935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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