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含手术并发症)资格确认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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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一、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女方年满49周岁;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5、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2、按规定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并发症,并持有县级以上并发症鉴定结论或意见;3、并发症尚未治愈或康复。三、本人申请乡级审核通过,符合上报条件的。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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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 | 必要 | 0份 | 网上办理无需材料,窗口办理需此材料 |
空白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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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必要 | 0份 | 网上办理无需材料,窗口办理需此材料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必要 | 0份 | 网上办理无需材料,窗口办理需此材料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 必要 | 0份 | 网上办理无需材料,窗口办理需此材料 | 示例样表 | 查看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通过政务服务网进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含手术并发症)资格确认申请:
1.本人申报;2.村级评议(每年2月15日前);3.乡级审核(每年3月15日前);4、县级确认(每年3月31日前)
1.本人申报;2.村级评议(每年2月15日前);3.乡级审核(每年3月15日前);4、县级确认(每年3月31日前)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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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蚌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郑阳 | 受理岗 |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在5日内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网上办理的,通过短信、移动终端等渠道告知申请人。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蚌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郑阳 | 办结岗 | 审查人员应依据法定条件、程序和职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审批通过,办理并打印证件。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件。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蚌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郑阳 | 送达岗 | 对办理结果及时通知或送达申请人。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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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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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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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含再婚夫妻),以女方年满49周岁为准,男方年龄不作规定;因丧偶、离婚或单身收养形式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须年满49周岁。符合条件的,以其扶助资格被确认时起发放扶助金。 | |
“一卡通”发放。 | |
本人的申报时间每年1月15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