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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校还原房

发布时间:2025-03-14 16:26 来源:蚌山区人民政府
信件编号: 20250313001 来信时间: 2025-03-13 10:53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姓名: 程****
内容: 我2025年2月10日的咨询,你们是2025年2月11日回复的。你们说是经开区负责,我在2月11日又去找了经开区,他们回复时蚌山区负责。其实我的诉求很简单,就是在三院和体育场这批货币补偿的之前选房,按第一次协议选套80平方米的。就这点事,两个区就相互推诿。希望你们帮忙协调处理,不要让老百姓跑来跑去,还没有结果。谢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蚌山区胜利街道    答复时间:2025-03-14 16:26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胜利街道回复:您于2017年签订产权调换方式征收补偿协议,协议约定应安置面积为80㎡。因征迁项目评估价改变,您于2019年1月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应安置面积为101㎡。2024年10月,市经开区提供东航嘉苑小区的全部安置房源用于安置,胜利街道启动东航嘉苑小区安置工作,您已按协议约定选择了101.85㎡的安置房,现提出无力支付安置房差价款,要求更换为80㎡的安置房。《东航嘉苑小区房屋安置工作方案》规定“若有更改安置面积的意愿,可在选房时提出书面更改申请,等待所有安置户安置完毕后,根据剩余房源情况统筹调换”。现东航嘉苑小区未安置完毕,暂不办理调换已经选房的安置房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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