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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门前公共区域连廊水管漏水,由谁处理?

发布时间:2023-06-19 09:49 来源:蚌山区人民政府
信件编号: 20230616001 来信时间: 2023-06-16 08:27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霍****
内容: 禹洲新成里2号楼一单元33楼入户门前公共区域连廊水管漏水,业主不能正常用水。咨询应由谁处理?请明确处理人是水务公司、物业,还是业主?谢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湖滨社区中心    答复时间:2023-06-19 09:4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的留言湖滨社区中心已知悉,现回复如下:
经工作人员排查,住户个人使用的供水管虽然经过公共区域,但是不是所有公共区域的设施都由物业维修,供水管为业主个人使用漏水应由住户承担,表前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责任应由自来水公司负责承担,表后供水设施产权是个人的应由业主自行承担。因此,表后入户前应由住户承担相应责任。
如仍有疑问,请与湖滨行政中心城市管理科联系(电话:311877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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