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决定,对立安里棚户区改造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房屋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实施旧城改建 。
二、征收范围:该区域范围东至吉安里小区、西至纬一路、南至光荣派出所(包括光荣派出所)、北至淮河路。具体范围详见征收范围红线图。
三、征收部门:蚌埠市蚌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四、征收部门委托蚌山区纬二路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
五、征收补偿标准:严格按照该区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请被征收人到征收现场办公室及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bengshan.gov.cn)查询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六、在征收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及土地用途、产权分户、户籍入户和分户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七、提供安徽建英房地产评估经纪有限公司、安徽省新卓越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两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该区域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协商选择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实施房屋征收评估。具体协商选择办法详见征收部门通告。
八、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九、希望广大被征收人积极配合征收部门工作,在征收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协议并实施搬迁。
十、对我区政府上述房屋征收决定有异议的,自公告公布之日起,可在60天内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三个月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征收工作的正常进行。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