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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蚌山区2019—2020年度全民参保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蚌山区人社局阅读:发布时间:2019-05-16 11:03字体【  分享:

蚌山人社字〔2019〕12号

 

 

关于印发蚌山区2019—2020年度

全民参保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街、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67号)和市人社局《蚌埠市2019—2020年度全民参保计划工作实施方案》(蚌人社秘〔2019〕78号)要求,制定《蚌山区2019-2020年度全民参保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蚌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9日

 


蚌山区2019—2020年度全民参保计划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工作要求,继续巩固全民参保计划工作成果,确保完成2020年底基本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的工作目标,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67号)和市人社局《蚌埠市2019—2020年度全民参保计划工作实施方案》(蚌人社秘〔2019〕78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以应参保未参保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城乡居民和贫困人口为重点,全力推动我市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参保、城乡居民主动参保、贫困人口扶助参保。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扩面目标任务,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在基本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解决重复参保等问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应保尽保,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

二、工作措施

(一)贯彻落实相关政策

1、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政策,确保60岁以上超龄未参保居民能以补缴费的方式参保并享受待遇。

2、落实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最低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等政策,建立全民参保数据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定期比对机制,促进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要求,加大稳岗补贴宣传力度,对依法参保缴费,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

4、积极引导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引导城乡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提高待遇水平。

5、推进建设工程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0%以上。

(二)巩固全民参保登记

1、夯实全民参保数据基础。按照市人社局相关要求做好全民参保系统基础信息库录入、复核和更新工作。不断提高数据质量,为参保扩面提供初始数据支撑。

2、建立常态化调查登记机制。密切跟踪辖区内户籍人员和常住人员的信息变化情况,实现流动人员信息动态录入。

(三)扎实推进参保扩面

1、单位参保扩面。与区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进行对接,以“多证合一”登记制度为基础,继续完善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协调机制。通过比对注册登记、纳税申报等信息,明确扩面目标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网格化管理,通过上门摸底排查,实行精准扩面,逐步实现用人单位全员参保。探索未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互联网新业态平台企业为从业人员代缴保费的新模式。

2、个人参保扩面。依托全民参保数据库,全面梳理出未参保城乡居民信息,借助全民参保登记系统将目标人群进行逐级分解,组织各地积极开展社保惠民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边宣传动员、边落实政策,边促进参保。与扶贫、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对接,精确掌握贫困人口动态信息,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积极探索小微企业和新业态的从业人员参保扩面工作路径,支持从业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四)强化执法与监督

1、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抓好中小企业和新入职人员试用期参保工作。做好与税务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以正常经营、正常纳税但尚未办理参保缴费以及未全员办理参保缴费的单位为重点对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逐步实现企业全员参保。

2、加强社会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将未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单位列入社会保险信用“黑名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布。

(五)优化经办管理服务

1、转变经办管理方式。扩大基层业务受理范围,打造便捷的基层经办平台,进一步推动单位网上经办业务和个人就近就便查询办理社保业务。对行动不便的人员,提供上门服务,推动应保尽保。

2、优化服务流程模式。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将标准化建设融入业务流程改造,对社会保障领域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优化业务流程,缩短办事时间,提升服务效能。

3、提升信息化水平。贯彻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将经办服务向互联网、移动终端等便民化载体延伸,实现提示、查询、办理自主一体化。推进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向基层延伸,在各业务大厅设立自助服务终端,逐步实现全业务自助服务。通过打造“线上+线下”、“窗口+自助”的四位一体经办模式,全面打通社保经办服务“最后一公里”。

4、加强业务宣传与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聚焦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城乡居民等重点群体,借助新媒体、新业态平台、人力资源市场,以及街道(乡镇)、社区(村)管理的各类基层服务组织开展社保政策宣传,结合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春风行动”、“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等活动,积极利用重大法定节假日及大学生就业季、农民工返城返乡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宣传,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扎实开展社保政策宣传。通过送服务到企业、送知识到校园、送政策到家庭、送信息到个人等方式,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和舆论导向,凝聚社会共识,提升全民参保意识,在全社会形成“我要参保”的良好氛围。要加强业务学习培训。适时开展全民参保业务及信息系统培训,力求在思想认识、政策执行、业务操作、工作进度上做到“四统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当前,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已进入关键时期,各乡街、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和省决策部署上来,全力以赴,真抓实干确保全民参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重视和支持。各地按照本通知要求,精心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

(三)强化部门配合。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社会关联度高,区直有关部门要密切沟通协调,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实施。

(四)强化调度考核。建立工作调度机制,按季汇总分析各地参保扩面工作进展等情况,适时组织人员深入各地开展工作督查,并将工作进度及督查结果定期通报。为全面落实参保扩面工作属地化管理要求,继续将全民参保计划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各乡街、区直各部门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各乡街于2019年4月3日前将本地实施方案及联络人报区人社局,并于每季度首月3日前报送上季度全民参保工作分析报告和《全民参保计划工作调度表》(表一、表二)。

联系人:汪润    赵琦

联系电话:3137997、2045765

    电子邮箱:bslaodongjc@163.com

 

附件:1.全民参保计划工作调度表(一)

      2.全民参保计划工作调度表(二)


附件

全民参保计划工作调度表(一)

填报单位名称:

 

 

 

 

 

 

           单位:人

项目

户籍情况

数据比对核查情况

户籍人口数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

16岁以上人口数

 

 

应参保人数

应参未参人数

应参保人数

应参未参人数

应参保人数

应参未参人数

应参保人数

应参未参人数

应参保人数

应参未参人数

16岁以上在校学生数

16岁以上现役军人数

甲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合计

 

 

 

 

 

 

 

 

 

 

 

 

 

 

 

 

 

 

 

 

 

 

主要指标解释

宾栏:

1.户籍人口数:指公民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已在本市公安户籍管理机关登记了户口的人数。

2.16岁以上人口数:指本市户籍16岁以上人口数。

3.16岁以上在校学生数:指本市户籍16岁以上在校学生人数。

4.16岁以上现役军人数:指本市户籍16岁以上现役军人数。

5.应参保人数:指按照政策要求应该参加该项社会保险的人数。

6.应参未参人数:指按照政策要求应该参加该项社会保险但未参加的人数。

逻辑关系式:

宾栏:(5=2-3-4

注:以上数据指标填报来源为全民参保库数据。


全民参保计划工作调度表(二)

填报单位名称:

 

 

 

 

 

 

 

 

 

 

 

 

单位:人

项目

上季度扩面任务完成情况

本季度扩面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扩面人数

基本医疗保险扩面人数

工伤保险扩面人数

生育保险扩面人数

失业保险扩面人数

上季度扩面任务

上季度已完成扩面人数

完成率

上季度扩面任务

上季度已完成扩面人数

完成率

上季度扩面任务

上季度已完成扩面人数

完成率

上季度扩面任务

上季度已完成扩面人数

完成率

上季度扩面任务

上季度已完成扩面人数

完成率

甲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合计

 

 

 

 

 

 

 

 

 

 

 

 

 

 

 

 

 

 

 

 

                                                审核:              填表:           电话:

     主要指标解释

宾栏:

1.完成率:完成率=上季度已完成扩面人数/上季度计划扩面人数。

注:以上数据指标填报来源为全民参保库数据,20191月份只上报本季度扩面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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