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残联三举措落实“阳光家园计划”
为全面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蚌山区残联多措并举,认真贯彻落实“阳光家园计划”项目。
加强业务指导,主动协调沟通。区残联会同财政、民政等部门,与承接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机构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在水、电、暖、气、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并培育承接托养服务的社会力量进一步发展壮大。
标准化管理,跟踪服务满意度。严格遵循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标准,积极探索标准化管理有效举措,确保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优质高效推进。具有5年托养服务资质的“蚌埠市壹智居家养老信息服务中心”,为我区60名精神、智力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订餐、代购生活用品、家政、水电维修等10项居家托养类服务。区残联不定期随机对受助残疾人及家庭进行满意度回访,对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物价水平等详细询问记录,并及时联系机构反馈相关问题,力争残疾人100%满意。
严格监督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区残联严格遵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确保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规范,做到不挪用、滞留,同时按照规定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已按照居家托养服务协议支付50%的服务费,共计45000元。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支付剩余50%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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