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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一楼商铺长期用高音喇叭噪音扰民,处警人员没有依法处理问题

发布时间:2021-08-26 09:15 来源:蚌山区人民政府
信件编号: 20210821001 来信时间: 2021-08-21 11:42
信件类型: 我要举报 姓名: 聂****
内容: 此问题发生在约今年的5月份到至今,地址在蚌山区陶店家园北苑的南门有一家叫华莱士的商户,每天约早上9点,晚上24点。一直在噪音敏感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循环播放广告进行扰民行为,期间举报多次,但是处警人员对我的解释是说,该商户第一使用的不是高音广播喇叭,第二该商户的广告声音并不大。很明显处警人员对我国的法律有曲解,没有依法处理该问题,首先所有扩音器都属于高音喇叭范围,按照噪音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如果该商户处在“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那么是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的,不存在高音界定的问题。“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希望领导可以查清事实,依据噪音污染防治法第44,45,58,60条规定,依法处理此事。谢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燕山乡    答复时间:2021-08-26 09:15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燕山乡已安排执法队员现场处置,已告知该商户音箱设备不得店外摆放,同时要求其播放广告语时降低音量。如该商户再次出现高音喇叭扰民情况,您可以向公安机关反映,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电话联系燕山乡党政办,电话:0552-711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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